SHOW DANCE 條款及細則
(Terms and Conditions)

歡迎參閱 SHOW DANCE 條款及細則。報名及付款前,請仔細閱讀以下條款。完成報名及付款,即表示學員/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及細則。

1:學費及退款政策 (重要)

-已繳付之學費、課程 Package 費用或行政費用,概不退還。
– 所有成人班或常規班之課程 Package 必須於指定限期內完成,所有堂數不得轉讓予他人使用。

2:缺席、補堂與請假安排

-遲到或缺席者均不設補時或補堂。
-恆常班(一期8堂): 如因事假或私人理由缺課,本校將不設補堂。如因病請假並能於當日提供有效之醫生證明書,其缺席之課堂則可順延一堂。
-暑期班/其他課程: 缺席一律不設補堂或順延。

3:課程暫停、停堂與行政費

-為鼓勵學生有規律地學習舞蹈,如恆常班學生完成8堂後選擇「自行停堂」並於稍後時間再次報名,一律需要繳交 $150 元正之行政費。

4:課堂守則與場地安全

-請勿攜帶任何飲品或食物進入舞蹈室。
-請小心保管個人財物,本校對任何財物之失竊或損毀概不負責。
-上課期間如遇到任何意外以致身體受傷,本校將不負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-在特殊情況下,本校有權更換導師而不作個別通知。

5:惡劣天氣安排

-照常上課: 黃色暴雨警告訊號、紅色暴雨警告訊號或三號颱風訊號生效時,本校照常上課。本校亦可按實際情況決定課堂是否繼續進行。

– 一律停課: 黑色暴雨警告訊號、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懸掛更高風球時,所有班別一律停課,恕不另行通知。因惡劣天氣取消之課堂,一律不作補堂。

6:版權與證書

-課堂進行期間所拍攝之影片及照片,均屬於 SHOW DANCE 所有;相關肖像權由 SHOW DANCE 持有。
家長不得自行拍攝。

7:最終決定權

如有任何爭議,SHOW DANCE 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